您现在的位置:新文化在线 正文

山东烟台呼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团购了3088元两大两小北京4天3晚跟团游,结果遭遇住宿降级、餐标缩水、自费项目捆绑消费等问题。出行前旅行社承诺行程结束后返还260元,加上未安排送机应退的120元车费,共计380元。然而退款时,旅行社却要求她签署“不再投诉、不再维权”的承诺书才肯打款。呼女士认为这一要求“冒犯”且不合理。

呼女士介绍,实际住宿从约定的二三环三星酒店变为四五环快捷酒店,家庭房变标准间,她只得自费升级;午餐标准为每人50元,实际十人一桌仅8菜一汤,荤腥少见;自费项目也被导游强制推荐高价套餐。她提出退还各项差价并赔偿20%团费,合计2414元,经向北京文旅局投诉后仍未达成一致。

涉事旅行社北京胜岩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表示,要求确认相关内容系公司退款流程,并称团费仅3088元、六天五晚的行程已很划算,目前已协商提出退还1200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指出,旅行社将“不再投诉、不再追诉”作为退款条件,属典型霸王条款。投诉权、诉讼权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可剥夺,相关承诺书内容无效。他建议消费者固定证据、书面催告,并通过12315或12301平台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款项、服务差价及违约金。

责任编辑:admin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商讯新闻商讯新闻
新闻快讯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