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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和共享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浙江省科技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将于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3年底,力争整合30万元及以上大仪15000台,安装物联网传感器11000台以上;实现大仪全周期管理“一网办”、全流程服务“一指办”;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过程的大仪开放共享专业服务,有力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到2025年底,开放共享的良好生态基本形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九大工作举措和五项政策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由各级各类财政资金购置的大仪,均应纳入大仪平台并完成物联网传感器安装调试;对申请以财政资金新购50万元及以上大仪的,须开展购置评议;推进省大仪平台与管理单位大仪管理系统、各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简化数据填报工作;对大仪入网、开机、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开展大仪动态监管,提高闲置大仪使用率;强化大仪人才培养、推动长三角大仪开放共享等。

  政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开放共享激励,高校、科研机构直接通过省大仪平台对外提供大仪开放共享服务的,可给予每台大仪共享服务人员不高于2万元的奖励,每家单位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加大创新券支持力度,鼓励各科技局进一步简化企业通过省大仪平台完成创新券抵扣的审核材料;推广科研仪器“共享保”;鼓励提高政府采购国产大仪的力度,逐年提高购置与使用比例等。

  据悉,针对大仪“重复购置、使用率低、共享困难”等问题,浙江省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大仪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改革,提高大仪使用率和共享率,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保障更广大科研人员工作需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浙里大仪共享”在线建设以来,浙江已整合全省294家单位大科学仪器1.6万余台,设备原值超151亿元,累计为5000余家企业和创新主体提供服务7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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